婚宴、團體及除夕訂金退款:
當您完成預訂座位,即代表您接受本專案的取消和未依時間抵達的相關條款與條件。 在未如期抵達餐廳或因行程變更而需取消訂位的情況下,將會向您收取訂金作為取消/變更費, 相關細節如下:
1.用餐日期三十日前取消,訂金全額退款。 2.用餐日期二十日至二十九日前取消,收取訂金金額10%作為取消費。 3.十日至十九日前取消,收取訂金金額50%作為取消費。 4.九日內取消不予退款。